2013年6月20日星期四

英國買樓記 - 減價



時光飛逝,很快就已經來到了樓2正式交收的前幾天。關於樓2的一切文件,要簽的已經簽好,律師也要經把我要注意的地方告訴了我,例如:公共空間維修的責任分配,service cost的繳交方式(service cost包括:大廈清潔費用及日常保養等,樓2每季的費用大約為 £ 70左右,由租客繳交。)

正當我以為一切會順順利利的時候,我那律師給了我一個電話。

告訴了一件令我緊張不已的事!

樓2層大廈四月時會更換電梯,整棟大廈的業主要夾份,一共成為每戶 £ 2400。


據我的律師所講,他也是因為在交易前為我打了個電話給負責整棟大廈維修的部門,問清楚上手業主有沒有付清之前大廈大修的帳單時,順便問了大廈將來有沒有較大的維修工程。一問之下,那職員告知律師原來剛剛落實了為大廈在四月更換電梯。只是通告還未來得及寄出去,但就已經是全都印好了準備寄出,也就是說我律師成為了第一個知道層樓要整電梯的人,而我就應該是第二個!

那怎辦呢?這項工程是在交易日前確定的,但交這筆費用的日子卻是在我收樓之後,我非常擔心的是究竟這筆款項要誰交呢?

我相信我律師當時都感覺到我非常緊張,馬上就說出最可行的方法以緩解我的憂慮。律師說對我最有利及最有機會的方法就是跟賣家商議,由賣定負責這筆費用。

正如我所講其實我是有想過退出這次交易的,所以聽到這個消息,除了緊張,多多少少還有是因看到機會所帶來的一分喜悅。聽了律師的方法後,我便急不及待的問律師我退出交易的可行性。可惜的是律師說,由於已經legal bind,不繼續交易的話就是我違約,選擇退出則對方有權告我,雖然在我這情況來看,退出交易就算被告的話,也有很大的機會無事,因為是層樓在交易日前有問題,而非我的問題。不過在商議之前就退出,這不是對我最有利的做法。退出是在業主不肯後,才應想的最後方法。

那既然不能退出,在聽完他的分析後,我就放手完全讓他處理商議的事。

經過了幾天的往來商議,我的律師跟我說對方願意減價3000。我初時還以為我自己聽錯,不是說只要2400嗎?為何會我律師會說是3000呢?原來2400只是工程的大約數字,未來可能會有改變,所以律師就用這點來為我爭取更大的利益,令對方再減多600。他在這時其實再獻了一計。他說賣家這麼爽快必定是心急套現,可以再壓多一些價,來個3500或4000也是有可以的。不過我想既然人家也已經作出了這麼大的讓步也無謂逼人逼得太盡,反正我已經很滿意這個結果。於是,我沒有接納到律師的計策,接受了對方減價3000。

非常幸運這事是發生在交樓前的幾天,否則那筆錢就要我硬食了!


在此真的非常感謝我律師的盡責(雖然他應該沒有時間看這個博客,就算看了也不知道是說甚麼),還是要謝謝他一直以來教我的東西,沒有他,我相信我不可能走到這一步。

5 則留言:

  1. 你的律師真是很幫得手。我聽朋友說起他的律師跟你的那位就很大差別,他的律師害得他給賣家殺了訂,而我朋友因人在香港,當收到消息的時候已是太遲而不能及時處理。
    若你不介意想問問,你的律師是如何找到的呢? 是否你的相熟朋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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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可否介紹你的律師給我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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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抱歉,我的律師很有性格,他不接受外地客。也要親身見面才決定接不接生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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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欣賞妳的為人,凡事沒有去得太盡,滿意即可。接受了對方減價3000,雙贏局面。

    蘆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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