甚麼是被動收入,甚麼是主動收入,這個問題前排在網上有不少人討論。
我也分享自己的一些看法。
我自己就覺得呢個問題,是爭辯來其實是沒有意思的。因為這個問題的答案的根本涉及到個人主觀的看法。道理就跟半杯水一樣,是半滿,還是半空。沒有誰對誰錯。一份收入是主動還是被動,只在於你所劃的線有幾高。
很多理財的書籍都以不用工作所得的收入為被動收入;要工作取得的就是主動收入。
但這個解釋細心去想,其實是很含糊的。因為工作的意思每個人都不同。
我舉個例子。
假設我是非常幸運的人,一買六合彩就會中,而我又日日去買六合彩,那我在六合彩的得益算是主動還是被動呢?
主動的看法,我日日都要三十幾度落街,汗流浹背行過幾條馬路去馬會畫紙仔,傷腦筋去揀號碼。贏左錢又要去馬會收錢。贏到的錢都算係有付出勞力。不去馬會不買六合彩就贏唔到錢,當然是主動工作才有錢,所以應該算係主動收入。
被動的看法,我不用 "工作",純粹靠運就有錢收,這應該是被動收入。
這個例子,其實可以將 "六合彩" 轉為 "去銀行儲錢收息 "(這個算是大眾都同意的 "被動收入" 吧。)但我同樣可以認為這不是被動收入。同買六合彩的例子一樣,我要每日行落街去銀行存錢,一樣覺得好辛苦,一樣是一種 "工作"。所以也可以視為主動收入。再延伸一下,將六合彩轉為買樓收租,買股票收息,買債收息,其實都是一樣。甚至是社會福利,以申請綜援為例。要綜援都要主動申請先有,非常嚴格來說,之後的綜援收入是這個 "主動" 行為後的結果,所以其實也可以說是主動收入。
再換個角度,工作收入其實也可以說成是被動收入(雖然就唔會有太多人認同)。
我可以話,工作是我的興趣,有沒有收入其實我也會去做。那興趣來的收入只是老闆夾硬給我。我是很被動,而又不情願地去收老闆的錢。(雖然真實上應該沒有幾個人會這樣去想,但這不是重點。)所以這份工資,其實就是我的被動收入,因為那些所謂的 "薪金",只是我在做我有興趣的事情時多出來。
事實上,這在現實中,也是越來越常見,好像在 twitch 串流打機的人。他們為興趣分享打機,錢本來不是考慮之內。只是碰巧有人來看,就有廣告費。那算不算是被動收入呢?要知道,有沒有錢,他們也會去分享打機。
說起來,這個博客也是一樣,其實有沒有廣告費我也會寫這個博客。只是有廣告費就錦上添花。有一天我不寫了,由於有過去的文章,還是會間中有些人來看,結果就是有更多的廣告費。但我已經不寫了(沒有工作),那還算不算是被動收入呢?不過,我一開始又的確是付了些時間去寫(工作),那又是否算是主動收入呢?
這些問題,真是可以諗到腦爆。因為這樣去想,其實每種 "被動收入" 的最初都涉及一些主動,主動去買股,主動去買樓,主動去買債,主動去申請,主動去。。。。。 如果把這種主動視為工作,那所有的被動收入都可以算成是主動收入。日日買股,日日買樓,日日買債,那跟日日工作又有甚麼分別呢。
或許有人會說,哪有人日日買股樓債。問題是如果認同日日買股樓債等於日日工作,為何頻率減少了就不是工作呢?工作也有打散工,但散工也是工作。頻率的減少,並不改變當中的意義。
在網上另外看到一些說法,是以美國稅局對被動收入的定義,去解釋被動收入。
但個人就覺得用美國稅局的定義來介定被動收入是不甚妥當。
那只是一個 "權威" 的定義,但並一定代表真正的意義。
舉例說,古里梧島稅局對被動收入的定義是 "xxxxxxxx"。那我就可以一錘定音說,因為古里梧島對被動收入的定義是這樣的 "xxxxxxxx",所以被動收的定義就一定是 "xxxxxxxx" 嗎?
這樣好像有些問題吧!
古里梧島是虛構的,但重點是在這個對被動收入主動收入的問題中,美國的定義和古里梧島的定義,其實都是一樣。無論它們怎樣介定這兩種收入,也只是它們的看法,本質上跟我們每個人的主觀定義是沒有分別的,都是一種主觀。只是一種看法,可以用來作為參考,但卻不能以此下定論。
再說了,不是在美國住,又無在美國投資,又無美國的收入。美國怎樣定義,又與人何幹。它即使把所有的收入,總之有收錢的,都定義成被動收入。在個人的理財上,生活上,投資上,實際交稅上,美國如何介定都不會有任何影響。當然住在美國的就另計。
再舉個例子,中國對民主定義好像也跟美國的有些不同,那民主的定義是.............(Opps 拉上了政治東西,還是不要再說了。我以後還是想返大陸。不過我的意思,你懂的。)
總括來說,我的意思就是想說,主動收入還是被動收入,只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。夾硬要討論出一個絕對的定義是沒有可能。要看的就要看自己對 "主動" 同 "被動" 劃的線有幾高。對我來說,我不介意半杯水是半空還是半滿。我更著重的是那杯水的實際多少,水質等等。最重要當然是有水夠我飲!總之搵錢搵得開心,有錢落袋就是好。
最後,都係帶番個頭盔。
以上所說,不涉及任何嚴謹的學術成份。純粹個人主觀想法,胡亂吹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