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句說話說是:
不作長遠的計劃,連短期的目標都不能夠達成。對於長期的計劃,自然要考慮到人生無常。可幸的是我們知道死亡是必然知道會發生的事情。雖不知何時發生,但仍可以作出一定的打算,並儘量將之威力減至最低。
對於死後財產的分配問題,目前的中心思想是,我的機會是上一代給我的,我認為是責任要將這機會傳承下去。之後接管之人能否運用這機會,我就顧不了那麼多。但至少能像上一代一樣,把機會留下來。我想這是我應該做的。
早在買完樓4之後,為了保障這棵小樹不會因為失去了我而中斷成長,可以繼續延續下去。我就買了份人壽保險。只要有甚麼冬瓜豆腐,這份保險的保額就足夠將所有的債項還清。小樹立馬會變成一隻零負債的小型房產基金,供接管之人運用。
每次想到生前都未賺過這麼多錢,反而死了可以賺到這麼多錢,都覺得有點唏噓。不過換個角度去想,養一個小孩要花費四百萬來計,至少知道家裡養了我這麼多年,死了我也不賠本,應該還有賺頭。這樣想會好過一點吧,哈哈。
之前說到律師提及是時候要立遺囑。
不謀萬世者,不足以謀一時。
不作長遠的計劃,連短期的目標都不能夠達成。對於長期的計劃,自然要考慮到人生無常。可幸的是我們知道死亡是必然知道會發生的事情。雖不知何時發生,但仍可以作出一定的打算,並儘量將之威力減至最低。
對於死後財產的分配問題,目前的中心思想是,我的機會是上一代給我的,我認為是責任要將這機會傳承下去。之後接管之人能否運用這機會,我就顧不了那麼多。但至少能像上一代一樣,把機會留下來。我想這是我應該做的。
早在買完樓4之後,為了保障這棵小樹不會因為失去了我而中斷成長,可以繼續延續下去。我就買了份人壽保險。只要有甚麼冬瓜豆腐,這份保險的保額就足夠將所有的債項還清。小樹立馬會變成一隻零負債的小型房產基金,供接管之人運用。
每次想到生前都未賺過這麼多錢,反而死了可以賺到這麼多錢,都覺得有點唏噓。不過換個角度去想,養一個小孩要花費四百萬來計,至少知道家裡養了我這麼多年,死了我也不賠本,應該還有賺頭。這樣想會好過一點吧,哈哈。
之前說到律師提及是時候要立遺囑。
有心水清的讀者就給我計算了一下。把博客上公佈了的資產負債計了一計。以現時的免稅額 £325,000 來說,現在掛老襯的話,應該是不用交稅。如果 2020 年先襯老襯,那就更加不用交稅,因為那時的免稅額會升到 £500,000。不過那只是按博客上公佈的數字的來算。博客沒有提到的是我這份人壽保險。把這份保險加上本來的資產,即使是 2020 年後離去,都係要交一筆遺產稅。
律師之所以提立遺囑也是因為他一早知道有保險的存在,提醒要適當地去處理遺產。不要被政府發死人財。不過單身寡仔,份遺產也不算大,問了會計師的意見,他都說避到的都只是有限數。唯有是繼續努力增加財產,那反而會有更多的方法去避開遺產稅。
現行的制度是來保障富人的真的一點不假。只有無知的人還傻傻的要政府加稅來打擊富人。誰不知真正打擊的是他們自己,令他們更難積累財富。富人一早就不在稅制之內了。不在稅制之內的人,稅制無論如何改變,又何來會影響到他們。
律師之所以提立遺囑也是因為他一早知道有保險的存在,提醒要適當地去處理遺產。不要被政府發死人財。不過單身寡仔,份遺產也不算大,問了會計師的意見,他都說避到的都只是有限數。唯有是繼續努力增加財產,那反而會有更多的方法去避開遺產稅。
現行的制度是來保障富人的真的一點不假。只有無知的人還傻傻的要政府加稅來打擊富人。誰不知真正打擊的是他們自己,令他們更難積累財富。富人一早就不在稅制之內了。不在稅制之內的人,稅制無論如何改變,又何來會影響到他們。
只有中產階層才是真正的納稅對象,謝謝提醒!
回覆刪除富人往往有方法避稅,打工中產就走不掉。
刪除所以每當有人提出以加稅來打擊富人,都係得啖笑。
刪除謝謝, 這篇寫得很好, 有實際示範作用. 稅制最重是中產這點我們很多BLOG友早已知曉, 只是其他人仍然死不相信吧!
回覆刪除以為利用稅制會打擊到富人,最後打擊的其實是自己,實在可悲。
刪除唔知有無記錯,
回覆刪除曾經巴菲特講過佢既秘書交既稅比佢重要多。
yes I remember Warren once mentioned that ~ he said this to criticise the loopholes in US tax system.
刪除看誠哥都知,出董事袍金五千大元,唔洗交稅。另一方面,以億計的股息收入又唔洗交稅。相反即使最低收入的,都要交幾百蚊稅。
刪除在香港地收股息是不用額外交税的, 相反美國政府就有向股民抽税了~
刪除I appreciate your decision to set up your will at such a young age ~ it's always important to prepare for future offsprings. All best wishes to your endeavours :)
回覆刪除多謝 :)
刪除
回覆刪除其實留給下一代無需刻意清負債,我便不會用人壽險方式,好債你話要借,後人亦可要傳下來的債。
等於李嘉誠給大仔長和,不會刻意清償長和的負債,最重要這負債是健康,如你所說。
反而是教懂下一代管控負債,豈不是更好?
刪除我覺得人壽險是幾好的,利用死亡來賺最後的一筆。死是一定等到的,只是唔知幾時。如果是明日掛老襯的話,我就狠狠地賺保險公司一筆。如果成百歲先死,那我也樂意讓保險公司賺幾十年錢。有可能甚至是蝕錢蝕得最開心的一單投資。
刪除誠哥的債同我的不同。誠哥的債是跟公司,誠哥仙去,銀行也不會要長和清還負債。我是私人名下的樓按是跟人,不是跟公司的。人一死要全部清還,或者全部做過,但繼承的那個一時三刻未必有資格可以做到那麼多按揭。到時要賣樓還債,更為下下之策。
要是繼承的那個懂得用債,我可不擔心他會白白的繼續保持零負債。不懂用債的,留下零負債比較好。
雖然立場不同,多謝回覆。
刪除1.我一向在有利環境下投資,其實保險如跟他們對賭。
2.同意跟人這觀念。
3.我會趁早教他怎運用金錢及他人的金錢。
其實第二點很易解決。
刪除教他若未有資格,可縮資產規模填平負債。
但資產夠強,銀行看資產現金流作為借貸基準,我不清楚銀行是否跟生意過不去。
我認為即使人壽保險公司處於較為有利的位置,也沒有甚麼大不了。無錯,保險公司應該是可以賺了我的錢,但我也賺了我所需要的 "安心"。讓保險公司賺這少少的錢,我又可以得到這份保障,我覺得值。各取所需而已。重要的是,真的不知道幾時會死。打完這個回覆後突然暴斃也是可能的。到時就狠狠賺一筆死人財了,呵呵。
刪除你有沒有聽過巴菲特從不玩六合彩。
刪除其實道理可以貫通。
我相當懷疑教是否就可以解決問題。如果教是可以的話,歷朝歷代就不會有那麼多的敗家皇帝了。他們的老祖宗全都是聰明絕頂之輩,教導他們的也一定是當代最頂級的人,但還是有那麼多的敗家仔。
刪除我看我的責任只在於把機會傳承 "安全" 及 "順利 地傳承下去,他們如何運用就不在我的思考之列。過渡的過程中,沒有債務會比有債務的過渡容易得多。至於如何運用這機會,教當然會盡量去教,但吸受到幾多,最後還是要看他們的造化。係龍的自會好好利用留下來的機會,係蟲的話我也沒有辦法,反正都已經死左。
現在的銀行呀,已經唔係常理可以猜度。有生意就係唔做,有錢就係唔搵,趕客亦可。銀行不一定有生意就接。
刪除且看巴黎兄幫襯了匯豐多年也要走;我有生意給銀行,也不是間間銀行都批。反常理的東西一大籮就知道。實在不能夠大安旨意。
我不太肯定買保險和巴菲特不買六合彩的道理是否相同。
刪除買保險是因為我沒有能力去減死亡的風險,就如只有一間屋,要減低火災等的風險最好是買保險,讓保險公司集合大量的樓,來分散當中一間遇到災害的風險。無辦法就要俾保險公司賺下錢。如果組合有一百間的話,那就是另一回事,可以自己承受風險。那就不需要讓保險公司賺錢了。
如果我有巴菲特那麼有錢,我也不需要買人壽保險了。
留待日後有機會再討論這保險話題。
刪除主要討論是死亡對你所承擔是否無法控制,是否必需透過保險去解決,抑或有其他更低成本的方法。
我想你是最清楚。
暫時看來這就是最佳及最低成本的方法。
刪除身後之事生前了,不給繼承者留下負擔和壓力,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。
回覆刪除有始有終 ;)
刪除無知的人何其多,相對於 反對政府發展由政府擁有的未開發土地,要政府加稅來打擊富人的影響算小了。
回覆刪除近年發現不少朋友的認知竟全來自傳媒,真令我驚訝。我只能在blog內找到志同道合的智者朋友們。我真可悲,難怪做了大半世窮人。
刪除興幸有這麼多無知的人,不然就難賺錢了。
刪除你個人壽保險在英國買?
回覆刪除對呀,都在英國買。
刪除為什麼不在香港買,那應該不用交英國遺產稅。如果是純人壽,幾時termiate 同轉另一份都沒損失。
刪除忘記了保費會隨年齡增加,但你二十出頭應該分別唔大。
刪除噢,真的沒有想過在香港買。多謝 Heart 兄提醒,讓我問下會計師及律師,看看在香港買的話,掛老襯時是否真的不用交遺產稅。
刪除另外香港買,保費應該平啲,理是香港營商成本低和公司利得稅低。
刪除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。
回覆刪除另外在網上找到這個,好像講得清楚!
回覆刪除http://54.251.139.143/hongkong/19788-陸羽仁理財/564832-欠債不還尋短見-債務一筆消??r=w
謝謝羅渣兄的分享,對於遺下債務的處理更清楚。
刪除說起這個話題,令我想起很多年前道聽途說的一個故事...
回覆刪除話說某君高薪厚職,太太是個家庭主婦。某君生財有道,最高峰時在香港擁有4層收租物業,一層自住物業。不過,全都是有按揭在身,不知是否與太太聯名。不幸,某君患上不治之症,花光了積蓄和保險金治病。
某君臨終前,心裡想還有四層樓收租,太太的日子應該都可以過得去吧?!
某君最後都過世了,他也有保險金,數目不詳。不久之後,銀行便因太太無經濟能力償還樓按,把5個物業都收回拍賣。
所以如果保險金可以 cover 全個借貸就唔會俾人拍賣 !
刪除還有一個教訓是整餅, 唔好去得太盡, 因為今日唔知天日事 !
當中細節如何,我這個道聽途說的人其實並不知道。而且故事是否真實也不知道。不過,這故事的教訓卻很明顯。在生前要安排好,以防萬一。
回覆刪除我在想某君生前能作的安排有三:
1. 攪清楚買樓時用「聯權共有」(俗稱長命契)還是「分權共有」的分別,特別是在遺產安排上的分別;
2. 在患重病但仍清醒時賣走部分物業,還清自住樓按揭。如能夠,還清其中一層收租樓按揭,家人的日子安定得多。及/或;
3. 買人壽保險時,要留意死後保險金是否足找樓債。我的理解是有些保險安排是把危疾與人壽保額相連。好處是保費較平,壞處是當有危疾是會先用了人壽的部分保額,到真的死後,得到的保險金大減,未必夠家人還樓債。
唔知我的理解有無錯漏,希望知道的朋友指正。
在英國有長命契屋一間。若一方去世,生存的—方需否纳死去—方的此屋的遺產税?
回覆刪除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。
回覆刪除在英國有長命契屋一間。若一方去世,生存的—方需否纳死去—方的此屋的遺產税?
回覆刪除在英國有長命契屋一間。若一方去世,生存的—方需否纳死去—方的此屋的遺產税?
回覆刪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