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月7日星期三

有錢收入高,不等於懂得理財

看到新聞揭示前政務司長許仕仁糟糕的財務狀況。不禁令我反思有錢或者高收入,是否等於懂得理財,又或者可以財務自由呢?

新聞提到這位前司長的收入曾經達到一千一百萬港元。相信這收入在香港人中算是數一數二。很多人窮一生的精力都未必搵到這麼多錢。當很多基層在埋怨樓價高昂時,單以許生的人工,每年買一兩層樓也不是問題。

如果按照傳統思想,搵得多就等於有錢。那許生現在應該是很有錢了。但事實卻是許生卻因為欠債過多而破產了。

收入過千萬也破產。原因是他賺得多時,支出更多。在每年賺取過千萬的同時,他的花費竟然高達三千多萬,即使不計包養情婦的八百萬,也有二千多萬的支出,花在養馬,唱片,飲食,住宿……… 普通人如我很難想像花費二千多萬是甚麼概念,一來未搵過這麼多錢,連這麼多錢的概念也沒有。二來,計一計自己一年的開支,五萬也沒有。以現時的生活方式,要花二千萬也不知要花到何年何日。

本來已經是入不敷支,理應好好減少支出。但司長卻是以借債的方法解決。消費用信用卡,每次還款更是只還最低還款額。息疊息,債項越滾越大。終於大到要令收入過千萬的司長都要申請破產。

可見,要達到財務自由,或者要成為有錢人,收入高並不是唯一的條件。從司長的例子中,清楚可以看到收入高,但沒有足夠的理財概念,一樣可以破產收場。

高收入固然可以加速財務自由。想不少人以一千萬資產為財務自由的界線,以司長的收入,普通人支出的話,幾年就可以達到了。但前提是在擁有高收入的同時,亦要控制開支。只有雙管齊下才能夠達到目標。另外,也要分清債務的好壞,像司長的信用卡債只會增加未來的支出,這些債務應該儘量減少。司長這個例子無疑很值得我們引以為鍳。
最後,君之愛財,取之有道,如果因財貪污,做犯法的事情,而令到好像許司長一樣,成為階下囚,那實在是不值得。

7 則留言:

  1. Hi Ricky,

    I often read your article about the UK property market. They are fascinating. But then a recent news caught my attention and I'd like to ask your opinion.

    http://www.thisismoney.co.uk/money/article-2670424/Bank-England-set-announce-stricter-mortgage-rules-cool-overheating-housing-market.html

    Does that mean that if you apply for a UK mortgage, you can only borrow 4.5 times of your annual income? Also, do you know if it applies only to residential mortgage or buy to let mortgage? THXX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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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這個限制只適用於自住物業的按揭。BTL 的不受此限制。因為 BTL 的限制主要是在租金於每月還款比率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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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許生都可謂經典,這例子證明了很多東西,包括學歷高,能力高,不代表財商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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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所以學校好應該把理財課也加進課程裡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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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以這樣的下場,來給輝煌的一生結尾,可悲啊!
    希望後人以此作為借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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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許多高收入人士都不會不想或不懂理財,甚至將享樂行先,後生的更加不諗將來,你可能都算異數。努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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